法制網廣州4月15日電記者 鄧新建 “要不斷提升全省公安機關和廣大民警執法能力水平,提升公安機關執法公信力和滿意度。” 在今天廣東省公安廳召開的深化執法規範化建設推進會上,廣東省副省長、公安廳長李春生表示,深化執法規範化建設是順應全面深化改革,建設平安廣東、法治公安的客觀要求,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提高執法公信力和群眾滿意度的必然要求,是提升公安機關履職能力,確保社會和諧穩定的迫切需要。
  記者瞭解到,為貫徹落實全國公安機關深化執法規範化建設推進會精神, 今天廣東警方總結分析了該省省五年來執法規範化建設的經驗成效和存在問題,全面部署了下一階段特別是今年的深化執法規範化建設工作。
  “要堅持問題導向,切實解決執法規範化建設存在的突出問題。特別是要切實解決執法規範化建設發展不平衡的問題,切實解決上熱下冷和部門警種責任意識不強的問題,切實解決執法理念不端正的問題,切實解決接警不處警、立案不實等執法不作為問題,切實解決不依法取證、處罰不公等執法亂作為問題,切實解決運用法治方式處置重大敏感案事件能力不足的問題,不斷提升全省公安機關和廣大民警執法能力水平,提升公安機關執法公信力和滿意度。”李春生說。
  李春生強調,各級公安機關領導尤其是“一把手”要加強對深化執法規範化建設的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在更高層次、更高起點上推進工作,強化檢查督導,以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風確保深化執法規範化建設抓出實效,確保各項工作有效推進,高標準全面完成深化執法規範化建設各項目標任務。  (原標題:李春生:提升民警執法能力水平深化執法規範化建設)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igfctcnabxm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